從聖經和生活經驗我們能看出,父母的罪和他們身上的其他特點一樣,會遺傳給下一代。亞當的罪已傳給了歷世歷代的每一個人 (羅5:12),唯有在耶穌基督裡才能破除罪在一個人身上的影響。詩篇51篇5節說,我是在罪孽裡生的.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、就有了罪。一個嬰孩尚未出生,父母身上的犯罪傾向已經在他的裏面,一有機會他就會犯罪。因此,初生的嬰孩已算是一個罪人。
為什麼讓暴力進到眼裡、心裡,給魔鬼留地步呢?何不玩些溫馨的遊戲,讓可愛的、值得稱讚的思想充滿你的心、影響你的生命呢?
凡是真實的、可敬的、公義的、清潔的、可愛的、有美名的,若有甚麼德行,若有甚麼稱讚,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。腓 4:8
你要保守你心,勝過保守一切(或譯:你要切切保守你心),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。箴 4:23
眼睛就是身上的燈。你的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;你的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,那黑暗是何等大呢!太 6:22-23
問題:我曾犯淫亂,而每次都會祈求神的原諒,但過不久又會犯了,但我真想要悔改,我到底該如何做,我真的不想在犯淫亂了,我很痛苦,我真的很怕神遠離我,我真的非常想遠離撒旦的誘惑,而神到底會不會遠離我,我這次是痛下決心了,而這樣一而在,再而三的犯錯,神會原諒嗎。
問題:我是一個受過洗的基督徒.我曾經犯了淫亂.就立刻得到神的逞罰.我至今還很後悔我做错了這件事.我已在主面前承認了.不知主是否會原谅我,我很懼怕.心裡很難過,總是覺得不安.我該怎樣做.
耶和華所憎惡的共有七樣:高傲的眼、撒謊的舌、流無辜人血的手、圖謀惡計的心、飛跑行惡的腳、吐謊言的假見證、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(箴6:16- 19)。墮胎算是流無辜人血的罪,因為腹中的胎兒雖然幼小,卻是一個完整的「人」-有著獨特的相貌、性情和天賦,血型和性別可能都與母親不同-他的生殺大權單單屬於神,不屬於任何人。
問題:及後發覺是他一個完全不可靠的人,身邊有信主的長輩分析過問題,提議過我幫助他認識主。但最後他仍不肯認真信主。我在分手後受洗及認罪了。現在在基督裡有了新的生命。我明白神會赦免我罪,但會否因我已不是個完整的人,而安排我終生單身度過?因為若我再配一個基督徒為丈夫,也會對對方不公平。
問題:事後也會向神認罪悔改,但總是再犯,神會原諒我嗎?我又該如何做呢?
神藉著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,祂差遣愛子耶穌到人世間來,不是要召義人,乃是要召罪人悔改(路加福音 5:29-32)。又說,壓傷的蘆葦、他不折斷.將殘的燈火、他不吹滅(以賽亞書 42:3)。一個人不管做錯了多少事,有多麼失魂落魄,只要他肯認罪,求神赦免,並請求耶穌來掌管他的生命,賜他力量悔改,過一個討神喜悅的人生,必定會得神的眷顧,沒有例外。
問題:如果一個女孩子在不懂事的時候犯了淫亂罪,長大了特別後悔,向神認罪悔改,她可以成為聖潔嗎?
我們重生得救只是一個起點,初生在神的家中作嬰孩,前面要走的路還很長。在作嬰孩的時候,我們不但不能對父母有太多的幫助,反而需要很多的關心和照顧。之後成長得好不好,和很多的因素有關係,請牢記以下的重要原則:一、繼續相信神的愛和信實。
吃餅、喝杯的時候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、就是喫喝自己的罪了。因此、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、與患病的、死的也不少。(林前11:29~30)這是講到一個心態的問題。若我們將主的餅和杯看為平常,不知道我們是在吃主的身體、喝主的血(約6:54~56),我們就自食己罪了。既然態度應是如此慎重,那麼若是知道有什麼罪沒認清的,自然當先存悔改的心認清。若想起有哪位弟兄姊妹向你懷怨的,也當在吃餅、喝杯前與他和好,再到神面前去。
問題:如果犯了以上錯誤會有什麼懲罰嗎?告解過後神是否會原諒他?由于某種原因沒有去做禮拜,是不是犯了很嚴重的罪?